酒店如何避免应对偷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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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房间内被偷装微型摄像头的问题又沸扬于舆论风口。
近日,酒店房间内被偷装微型摄像头的问题又沸扬于舆论风口,不免让这酒店行业的多事之秋又平添了几分嘈杂。酒店房间内偷拍之事,似早有零星的案例,然而就在近几年间,此类事件让人感觉到有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趋势。
细看其中,大概率那些较为久远的案例多集中在不法酒店经营者或相关从业者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进行偷拍活动的层面;而在近几年来,随着摄像头技术的日趋“微型化”和“远程化”,偷拍似乎正在趋向于“由外来不法分子侵入酒店空间,利用偷装的方式获取偷拍内容并通过相关产业链获利”的方式,凡是在这样的新情势中,酒店方在因果关系上则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然而对于用真金白银消费酒店体验的客人来说,自己有偿入住酒店提供的客房空间,而隐私却被偷偷直播至网上,即便酒店并不是罪魁祸首,但也难辞其咎。因为毕竟一段安全、舒适、愉悦的酒店经历是酒店应当交付的最终产品。当然,受害者的愤恼情绪也常常会催化出一些不符合理性的赔偿诉求,再加之网络媒体的爆料心理和放大效应,“偷拍摄像头之害”和与之相关的危机预防与处理已然成为了酒店运营中不可忽略的要务。
谁的责任
社会上的任何事情都莫过于遵循“法理情”三个方面。酒店客房被不法偷装摄像头到底是谁的责任,法定的责任权重到底有多少,酒店管理者怕是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查询了《民法典》等众多法条之后,笔者认为,《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相对更为清晰适用,其第三十七条阐释: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从此法条可以看出,偷拍问题如果出现,酒店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多数情况是负有责任的。但是,我们也应该当明确,这个责任并不是全部责任。
如果摄像头是不法分子所装,且不法分子与酒店无任何连带关系,则不法分子就是所谓“第三人”。在这种情形下,第三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酒店方作为“管理者”或者“组织者”只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司法专业人士解释:补充责任在理论上亦可称之为补充的连带责任,与平行的连带责任不同,补充的连带责任人仅在主责任人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侵权责任的时候,才承担部分或者完全的侵权责任。且在安保义务人承担了补充责任后仍可按照《侵权责任法》第13、14条之规定对实际侵权行为人行使追偿权。也就是说,即便酒店需要赔偿客人,如果犯罪分子落网,酒店法律上亦可向犯罪分子追讨相关损失。
明确了责任之后,我们便知道如果万一问题不幸发生,责任的上限在哪,担责的底线在哪?而中间则是一些理与情的问题。至于那些关乎理与情的部分,酒店当然要本着“以客人为中心”的服务方向去为客人解决问题,但在不背离服务初心的同时,对于个别的过分偏离理性的诉求,法律或许是最好的裁判准绳。
预防意识
其实谈到“预防偷拍”,很多酒店管理者往往会认为此类事件毕竟是少数个案,在高端酒店场景中,似乎大家更是普遍认为这类事情在自己酒店发生的几率较小(因为高端酒店相对安保工作更为系统,侵入犯罪的成本也更高)。
但是,笔者之前提到了,相关摄像设备的“远程化”和“微型化”,在不断降低着此类犯罪的成本和难度,从而也会让问题的发生变得愈发普遍。试想,当远程无线传输摄像头变得越来越“肉眼难查”,哪一类酒店又能够完全“免疫”?这就像电话不普及时我们认为电信诈骗是天方夜谭,互联网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我们认为网络攻击离我们太远,911之前我们也曾认为飞机-撞大楼只是电影桥段……技术的发展在不断刷新我们想象的空间,同时也会刷新不法分子的作恶能力,因此,如果总对新生的危机抱有主观的轻蔑,那或许总有一个天会因触发墨菲定律而“吃个大亏”。
目前看来,酒店的能够做到的必要防范或许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
1. 关注阶段性要求入住同一房号的客人:虽然这是正当的常客及VIP需求,但是谨慎观察分析,做更为详细的甄别并无坏处(针对不法分子偷装设备并调整的可能性)。
2. 在投入可控的情况下,配备初级探测装备:酒店无需花重金购买007那样的专业装备,但是如果投入不大,一些初级有效的探测装备应该配发至相关员工,以便高效实现检查程序。
3. 设立专项排查工作程序:正如一些周期性维护工作一样,酒店可以定期对客房内相关隐患部位进行排查,并且周而复始,持之以恒。
4. 员工培训:偷拍摄像头的排查及防范工作应形成专项课程,纳入酒店的日常培训序列。
社会联动
当然,对于监管部门和权力部门来说,严防酒店场景中的偷拍犯罪也并不应该是酒店单方面的任务,正如同打击电信诈骗一样,系统的、专业的并且具有广泛性的治理还应该由监管部门打造的社会多方面联动协作来实现。从摄像设备的管控到已发案件的溯源侦查,从对偷窥信息买卖行为的打击到帮助酒店建立有效的应对能力……这些应对偷拍犯罪风险的不同层面,需要掌握社会资源和权力的社会各方面共同的担当和彼此的支持,才能够获得大众所期待的实效;那些简单的“问题传递”和“下压责任”或许只能得到适得其反的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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