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集团增资扬子江大酒店
执惠
11月23日,锦江资本发布公告表示,扬子江大酒店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约4.52亿元增加至10亿元,公司以及虹联公司同意根据扬子江大酒店于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约13.17亿元,分别以约4.35亿元以及约8.75亿元认缴扬子江大酒店新增的5.48亿元的注册资本,超额部分合计约7.62亿元将计入扬子江大酒店的资本公积。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与虹联公司分别持有扬子江大酒店66.67%及33.33%的股权,扬子江大酒店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与虹联公司 将分别持有扬子江大酒店50%的股权,扬子江大酒店仍然是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且 其会继续被并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由于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在扬子江大酒店中 的持股比例将由66.67%降至50%,因此,增资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构成上市 规则第14.29条规定的视作出售。
公告显示,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虹联公司根据增资协议对扬子江大酒店进行非同比例增资,有利于减少扬子江大酒店负债规模,保证其持续稳定经营,进一步支持其业务发展。由于增资不会导致本公司失去对扬子江大酒店的控制权,因此增资将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合并利润表中录得任何收益或损失。
按照扬子江大酒店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核财务报表,于2019年12月31日,扬子江大酒店 的经审核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约4.82亿元。于评估基准日,扬子江大酒店的经审核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约4.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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