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报消防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应在营业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以及现场检收合格通过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才能正式营业。
一、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二、消防审核内容
1、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
2、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3、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4、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关于我们
深圳市兴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报建、维保检测以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司,我们在深圳各区都有分公司。
公司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资质证书,主要承揽主体装修消防工程业务、二次装修消防工程业务等,在消防领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设计与安装、维修保养、消防报批业务等诸多方面有非常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成功案例。
公司在2011年经广东省公安消防局和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批准获得《广东省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安装资格证》;2012年6月加入广东省消防协会,同年取得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3年3月通过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取得《ISO9001:2008质量认证证书》,并先后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
在施工的同时,代办深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工程设计申报,工程验收,代办深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代办深圳《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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