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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号:13602079925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阳光酒店房屋及配套设施资产租赁(国企资产)
出租方名称: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和怡阳光分公司
出租价格:170万/年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含税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和怡阳光分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中油呼炼小区院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酒店宾馆; 学校或酒店,可用于自主经营,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
起租日: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起租日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租赁期:15年
免租期:9个月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的结算采用先付后用方式,以3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首期租金为首个免租期结束后 15 日内付清,之后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开始的 15 日前缴纳该期租金;履约保证金(85万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在租赁合同生效、交易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由交易所保证金账户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