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往外国使用的,文书使用国在我国设有领事馆且开展领事馆双认证业务,同时该领事馆辖区包括为您文书办-理领事馆双认证的地方外办所在的省(市、区)内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分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举个例子说明:如意大利驻上海有总领事馆,并且开展领事馆双认证业务,其领区(即该领事馆管辖的范围)包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如您的文书在浙江省出具拟送往意大利使用,应在浙江省外办办-理领事馆双认证后,再送往意驻上海总领事馆办-理领事馆双认证,无需送外交部认证司和意驻华领事馆办-理领事馆双认证。
您的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认证司办-理领事馆双认证?
送往国外使用的,在地方外办双认证范围之外的,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有关分会、中国伊斯兰协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对外贸易单据双认证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对货物的交接和货款的结算主要是通过各种商业单据的转移来实现的。为确保这些商业单据的真实性,实现交易的安全,顺利实现货物通关结汇, 根据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相关规定,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地商会对出口商提供的各种商业单据加以确认和证实。这既是出口货物能否顺利通关的前提条件, 也是进口商按照信用证支付货款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