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馆双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双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双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双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办-理领事馆双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权威性。
(三)、领事馆双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馆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最后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
领事馆双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事馆双认证三个双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事馆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办-理个人基本资料双认证:
1、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异者除未再婚证明外,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公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须在本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
2、 申请人持上述公证/书到外交部申请双认证后持公证/书及其复印件亲自到印尼驻华领事馆申请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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