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馆认证是外交或领馆机构以国家名义进行文书推介和确认的活动。因此,当您的文书中有违反我国及文书使用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主权和尊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时,认证机*关有权不予认证。同时,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单据等不符合《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时不予认证。关于领馆认证的相关解释权归外交部所有。
北京领馆认证时间,接受全国任何省市民商事文件的认证。常见认证领馆如下:
沙特8个工作日;
阿联酋15个工作日;
阿曼4个工作日;
印尼12个工作日;
伊拉克一个月左右;
伊朗12-15个工作日;
埃及5-7个工作日;
阿根廷12个工作日;
委内瑞拉12个工作日;
越南10个工作日左右;
菲律宾12个工作日左右;
注:领馆认证时间受国内外节假日、外事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故所列认证所需天数仅供参考。
巴西驻华领馆明确划分领馆认证业务受理领区
巴西驻华领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馆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馆认证,领馆不再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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