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而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盖章?
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盖章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盖章,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盖章。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盖章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不办-理外国驻华领事馆的领事盖章。
领事馆盖章的重要性:
领事馆盖章业务是我司一项重要业务,直接服务于外贸公司和企业。在长期的办-理领事 盖章业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代送了大量的外商贸文件和单证的领事盖章业务,并 在实际工作中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为他们解决了在办-理过程现的各种各样的难题, 赢得了时间,确保了通关结汇的正常进行。
领事馆盖章的概念:
领事馆盖章是指我国外交机构和/或外国驻我国领事馆在涉外文件上确认我国公证、盖章机 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属实。经过盖章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为文件使用国有关 当局所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