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产地证和INV必须一起双认证的国家:
阿联酋、伊朗、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
特别注意事项:
近期,以下国家使馆双认证,需先通过电话或QQ咨询并进行预先审核,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材料:伊朗、印度、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卡塔尔、科威特、约旦、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巴基斯坦、玻利维亚、俄罗斯
凡因未经预审,导双认证文件不合格、退件、补件、延期等后果,申办企业自行承担。
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双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双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双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理。在办-理领事双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领事双认证相关注意事项
1. 由于办-理领事双认证的时间相对较长,有需求的企业一定要尽量提早前来办-理,以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2.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双认证。
3.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使馆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尔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说明。
领事双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双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双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