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双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双认证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双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双认证手续。有了领事双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办-理领事双认证需要提交哪些单证和文件?
1、用于通关结汇及涉外商贸活动的各类商业单证和证明文件,如:原产地证、商业Invoice、价格单、规格证明、 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报关单、合同、检验检疫证/书、公证/书、保险单等;
2、其他与涉外商贸活动相关需办-理领事双认证的文件。
巴西驻华领事明确划分领事双认证业务受理领区
巴西驻华领事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领事双认证,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领事双认证,领事不再双认证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