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领事认证销售协议
使用须知:
1.制单时需认真仔细确认单据。
2.要合理安排认证时间,各国驻华领事认证时间较长。
3.递交完整的认证资料,文件上的印章要清晰,ISO证/书、GMP证/书、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
领事、领事认证流程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认证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认证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领事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认证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领事或者领事认证,由各国领事认证外交部认证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领事双认证)
D:领事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客户。
领事认证的过程就目前程序来说,跨国使用的文书一般需要三个环节层层认证,才可以发生域外法律效力。
(一)、公证、认证环节:指一国的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本国法律规章对民事或商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的文书进行书面证明的行为。
(二)、外交部认证环节:指文书出具国外交部对该公证机构或相应机构出具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其目的是使一国文书易于在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办-理领事认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把关职能,维护一国文书的权威性。
(三)、领事认证环节:指公证文书使用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对文书上文书出具国最后一个签名或者印章真实性的确认和证明。这是文书发生域外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
领事认证的整个程序要经过中国贸促会或公证处、外交部及使、领事认证三个认证过程,所需时间、要求和费用按照各个使、领事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企业应尽快办-理,以避免延误而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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